不文明!海口一出租车司机车窗抛物被罚50元

曾琪 2018-02-14 17:15:0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林馨)2月14日上午8时许,海口交警支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一辆正行驶在滨海大道永万路口东往西方向,车牌号为琼A41**4的出租车驾驶人从车窗随手抛物。在接到举报后,海口交警支队秀英大队民警立即根据市民提供的车辆号牌及现场抛物照片等信息,联系上该出租车所属的公司,并要求其督促驾驶人尽快到交警部门处理。

当天中午12时许,该出租车驾驶人唐某德来到海口交警支队秀英大队交警办公大楼接受处理。在民警的询问与出示的证据面前,该驾驶人唐某德对自己车窗抛物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车窗抛物的陋习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开具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驾驶人唐某德表示已经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对车窗抛物的行为表示惭愧,并写下了保证书,承诺今后一定会严守交通规则,做一名文明、守法的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