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发布通告:延长禁飞时间!

文昌市人民政府网 2026-11-06 09:10:01

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时间的通告

为保障近期我市空域的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10月30日我市发布了《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11月上旬特定时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的通告》(文府函〔2026〕557 号,以下简称“禁飞通告”),决定自2026年11月3日07时起至11月6日08时止,我市龙楼镇、东郊镇、文教镇全域划定为核心禁飞区,严禁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施放及飞行活动;除上述龙楼镇、东郊镇、文教镇区域外全市其他区域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施放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空飘物。

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延长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时间,即自2026年11月6日08时延长至2026年11月9日07时止,在此期间我市空域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

2026年10月30日发布禁飞通告中的其他事项不变,请依照原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6年11月5日

(原标题:文昌发布通告:延长禁飞时间!)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