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在土地利用领域开展制度创新,推行多元土地供应模式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11月4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场新闻发布会。会上,海南省司法厅立法一处二级调研员王静怡介绍了《条例》立法的总体思路。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把准立法政治方向。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我省相关工作要求,将国家层面城市更新的改革部署转化为海南地方性法规制度安排,确保立法始终服务自贸港建设大局,锚定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目标开展制度设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破解实践突出难题。针对我省城市更新工作中规划实施体系不健全、要素保障不充分等现实短板,精准施策补齐制度供给。通过立法厘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领导、住建部门主管、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职责体系,建立物业权利人、经营主体、社会公众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健全以城市体检评估为基础,串联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全链条规划实施制度;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消防、抗震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定,规范城市更新全流程管理。
三是坚持立足自贸港定位,统筹制度规范与改革创新。一方面总结固化我省城市更新成熟实践经验,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定制度,建立容缺受理、并联办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机制,构建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权利人自筹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渠道。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自贸港立法优势,在土地利用领域开展制度创新,推行多元土地供应模式,支持存量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用途依法合理转换,设置容积率优化奖励、规划指标跨地块转移、土地使用年限续期、过渡期延长等制度安排。在坚守法治统一底线的前提下,为城市更新改革实践预留制度空间,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有机衔接,以高质量地方立法为海南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