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被罚款35万元

海拔新闻 2025-11-20 21:00:4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0日,记者获悉,因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近期,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被罚款35万元。

据介绍,2025年6月22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检查。经核查,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于2022年1月开始建设,2022年11月开始试运行,2023年2月18日正式投入生产并使用至今。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800万元,占地面积为2573平方米,现场检查时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当天生产设备正在作业,厂区内的生产区密闭,根据环评要求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的生产区域均采用全封闭厂房,同时配套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现场检查发现,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区厂房密闭,配套环保设施的原料堆场半密闭、未建设成品物料堆场封闭钢结构厂房,成品堆场处于裸露状态,砂土原料堆料场有部分用苫布采取覆盖,道路硬化,有安装喷淋,但当天检查未开启喷淋设施,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落实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提供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建设项目验收文件,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韩秀伟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环保验收手续以及排污许可证。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

据悉,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海南创新国研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新华村委会大村一队20号。针对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1月14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创新国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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