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从严查处交通运输等领域违法行为,27家经营主体被罚超200万余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5日,记者获悉,今年9月份,海南海事、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从严查处交通运输等领域违法行为,其中,三亚升正科技有限公司、沧州诚泌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海南洪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等27家经营主体被罚款合计2007092.51元。
据悉,在交通运输领域,三亚升正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将车辆投放和租用等信息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被罚款15万元;沧州诚泌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因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被罚款12万元;因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海南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因未经核准运输建筑垃圾,海南省祥润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0万元;因3次允许超限车辆出场(站),海南佳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6.5万元;因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江苏宇航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5.7万元、连云港远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因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海南朋城兴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警告;因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武汉中泰鑫海运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安洋油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台山市信晖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湾流航运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4万元,泰州锦洋海运有限公司被罚款3.5万元;因2次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被罚款3.98万元;因挂靠经营、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等,儋州昆邦气体工业有限公司被罚款3.4万元。
此外,在其他领域,因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海南洪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因拒绝办理物业退场交接手续,三亚万欣园物业有限公司被罚款15万元。因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海南振山房地产实业公司秀英永兴液化气站被罚款15万元。因发布虚假广告,三亚海罗第壹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10.5万元。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主体登记,且拒不配合调查,海口秀英胜包包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被罚款10万元。因多收电费,海口齐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97061.31元。因擅自处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权,琼海裕豪房地产有限公司被罚款8万元、警告。因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微型计算机),儋州赛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因无证办学,海南上德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被罚款43841.7元。因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东方东园益源百货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29.2元。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口合尔美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被罚款30389.5元。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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