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海拔新闻 2026-11-03 19:26:5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据陵水县纪委监委11月3日消息,日前,陵水县纪委监委对陵水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志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钱款;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项目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

刘志飞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陵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陵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志飞开除党籍处分;由陵水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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