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依托“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 25天化解1.97亿元金融借款纠纷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周玉贝 罗惠丹)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某银行诉某置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案涉案本息合计1.97亿元,当事人多达10方,分处海南、山西、上海三地。从立案到出具调解书仅耗时25天,既守住了金融债权安全底线,又为陷入阶段性困难的企业赢得了缓冲空间。
据了解,海口中院于日前收到该案立案材料后,第一时间研判剖析案情,案件涉案标的额巨大、涉诉影响面广。一方面,地方金融机构依法享有收回借款本息的合法权利,长期悬而未决的债权纠纷,不仅会造成金融资产沉淀、影响资金正常流转,还会增加金融风控压力,制约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不利于营造稳定可预期的金融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涉案企业为本地经营性主体,受多重因素影响出现阶段性履约困难,若案件直接进入审判、强制执行程序,极易导致企业账户冻结、资产查封、经营停滞,不仅让企业陷入生存困境,还可能引发连锁经营风险,损害经营主体信心,对区域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海口中院积极向某银行释明先行调解的优势,引导其优先选择先行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在征得某银行同意后,将该案委托“总对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主管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开展立案后开庭前的先行调解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跟进反馈案件调解进展。
调解中心接收案件后,采取“背靠背”调解方法,先单独约谈某银行后,明确其核心诉求为保障债权安全,确定回款路径,设置违约兜底机制,并非一定要立刻拍卖抵押物,但坚持不能无限期拖延,若再次逾期,保留起诉、查封、拍卖抵押物的权利。在明确债权人诉求之后,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又约谈某置业公司及各保证人,了解其核心诉求是暂缓资产司法处置,争取资金筹措时间,盘活项目资产,希望对部分复利予以减免,争取较长分期还款周期。各保证人表示愿意配合督促借款人履约,但缺乏即时代偿资金。
调解中心向各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围绕欠息结算、分期还款、担保责任维持、违约处置触发条件开展谈判。调解期间,承办法官邓静瑜与调解中心保持实时沟通,全程跟进开展业务指导。针对案件担保主体多、合同变更多的特点,指导调解员重点核实展期后保证期间和抵押登记的效力,防止出现担保“脱保”。针对利息、罚息、复利叠加计算问题,提示调解员把握法律规定的计息上限,确保协议约定合法合规。针对违约处置条款,指导调解员将违约触发条件、计息标准、执行依据约定得明确具体,为调解协议顺利转化为调解书打下基础。
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出具调解书后,为尽快固化调解成果,邓静瑜法官团队加班加点开展审查,逐项核对1.97亿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的构成,核算十期还款金额与欠付本金是否一致,逐一比对15份不动产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等登记信息,确保调解书内容准确无误,并依托“一张网”办案办公平台,组织各方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协议确认工作。在确认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后,于当日出具民事调解书。该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金融借款纠纷最终得以平稳妥善化解,获得了各方当事人的认可。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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