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严管!海口再通报5起违规动火作业典型执法案例
动火作业属于高风险施工作业,涉及到使用明火或高温工具,如火焰切割、焊接、钻孔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明火,高温火花飞溅,是诱发在建工地、装修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风险点。一旦动火作业不当,可能会导致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海口市防安委办再通报5起违规动火作业典型执法案例,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增强全民守法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案例一:施工现场无证擅自动火作业被处罚
2026年2月9日,红城湖路71号E世纪广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开展动火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琼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当事人冯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动火作业未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被处罚
2026年3月23日,钟诚大厦地下一层有施工人员使用明火作业切割,物业管理人因对动火作业管理疏忽,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周围环境安全可靠,琼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苗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指使他人违规冒险动火作业被处罚
2026年9月23日,长滨东四街广粤锦泰首座小区4号楼楼顶施工现场,相关负责人指使作业人员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开展动火作业,秀英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当事人游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施工现场无证擅自动火作业被处罚
2026年8月25日,秀英区消防救援局在检查时发现,海盛路116号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开展动火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秀英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当事人李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五:动火作业未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被处罚
2026年4月27日,海南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鑫镁园区内因消防管道改造需使用明火作业,物业管理人因对动火作业管理疏忽,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周围环境安全可靠,秀英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吴某给予行政处罚。
(原标题:严打严管!海口再通报5起违规动火作业典型执法案例)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李彦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