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竞发 共拓蓝海——2026儋州北部湾开渔民俗活动启幕

海拔新闻 2026-08-16 16:40:0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桂风 摄影报道)8月16日,“千帆竞发 共拓蓝海——2026儋州北部湾开渔民俗活动”在儋州市白马井中心渔港启幕。随着正午12时一道嘹亮悠长的开渔汽笛声划破长空,停泊于白马井中心渔港的千余艘渔船相继拔锚启航,列队驶向蔚蓝的北部湾渔场,标志着儋州2026年伏季休渔期正式结束,新一轮海洋渔业生产全面开启。

当天的白马井中心渔港彩旗猎猎,人声鼎沸。来自儋州的渔业从业者、市民游客以及世代耕海的渔民群众齐聚于此,共赴这场集民俗传承与产业振兴于一体的“开渔之约”,在祈福与欢送中期盼鱼虾满仓的丰收季。

活动通过古法祭海、节目展演、现场展览、启航盛典等丰富形式,设置蓝海渔韵・风物图文长廊、传统祭海祈福、千帆启航仪式三大特色板块,将非遗展演、民俗传承、生态科普、产业展示、启航盛典融为一体,既活化传承千年渔家文脉,又全方位展示新时代儋州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面貌。

活动开场,雄浑豪迈的渔家号子开场舞率先登场,一系列海洋主题歌舞节目接续上演,生动再现儋州渔民耕海牧渔、勤劳质朴的精神风貌,迅速点燃现场热烈氛围。

在蓝海渔韵·风物图文长廊展区,一张张珍贵老照片、一件件传统渔业器具实物次第陈列,搭配图文介绍、海洋生态科普海报,系统展示北部湾优质海洋资源、白马井千年渔家民俗以及儋州渔业丰收成果。展览系统梳理了儋州渔业发展历程,直观展示伏季休渔生态养护成效、水产养殖提质升级成果以及渔业产业赋能滨海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让广大市民游客近距离读懂儋州蓝色海洋文化、感受渔家奋斗底色。

古朴庄重的千年渔家祭海祈福大典同步上演。展演团队现场还原儋州北部湾古法祭海、礼敬沧海、祈福丰产的仪式场景,延续渔家敬畏大海、感恩自然、祈盼平安丰收的千年民俗。原生态渔家号子、国家级非遗儋州调声、本土渔歌对唱等轮番唱响,搭配特色渔家歌舞实景演绎,让古老渔俗文化焕发时代活力,生动展现新时代儋州渔民向海图强、勤劳奋进的精神风貌。

正午12时,随着启航指令下达,港区内千船齐鸣,万帆竞展。作业渔船列队有序驶出渔港、奔赴蓝海,正式拉开2026年新一轮海洋捕捞生产序幕。渔民李卓华难掩心中激动,吹响了随身携带的海螺号角为船队壮行:“今天正式开渔,我们打心底里高兴,祝愿出海的兄弟们平安顺利,满载而归!”

随着开渔大幕开启,北部湾渔场将全面进入生产期,大批量新鲜优质渔获将持续从白马井中心渔港上岸,丰富岛内外水产品市场,让市民群众共享海洋丰收成果。

儋州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许有坚介绍,本次开渔活动以“生态护海、文化兴海、产业强海”为核心,集中展现儋州深厚的渔家民俗底蕴、海洋生态保护成果以及渔业发展新风貌。活动有效提振了渔民的生产信心,激活了渔港活力,同时为滨海文旅融合发展注入新动能。儋州多年来坚持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常态化开展海域巡查管控。经过持续努力,北部湾近海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水生生物更加丰富,海洋生态环境稳步向好,筑牢了海洋渔业稳产增收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根基。下一步,儋州将引导渔民抢抓渔汛、规范生产、安全作业,通过常态化规范渔业发展秩序,持续推动渔业提质增效,带动渔民稳定增收,助力滨海渔村实现产业振兴。

据悉,儋州坐拥299.53公里绵长海岸线、5870平方公里辽阔海域,拥有8个沿海乡镇、47个渔业自然村,渔业人口超7万人,是海南西部名副其实的“蓝色粮仓”。近年来,儋州市坚定不移走好渔业“往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闲渔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持续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配套、强化项目招商。2026年上半年,全市渔业总产量达150708吨,同比增长7.85%,其中海水养殖产量增速高达27.97%,产业提质增效成果显著。目前,全市深远海网箱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蓬勃发展,神农水产、金雨海洋等一批龙头企业落地投产,红鱼、儋州鱼干、光村沙虫等特色渔业品牌持续打响,休闲渔业“五个一”工程稳步推进,渔业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加速成型。

此次开渔民俗活动,既是对千年渔俗文化的传承弘扬,更是儋州深耕蓝色海洋经济、推动渔业转型升级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儋州将依托海洋、水库资源与特色产业优势,深耕“蓝色粮仓”建设,持续推进水产养殖提质增效和渔业品牌升级,以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深远海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等为主导产业,打造多功能、多方位、全产业链发展的渔业产业示范基地;依托优质砂质岸滩资源,做强光村沙虫等特色富民产业,持续推进各类渔港、休闲渔业码头规划建设,完善渔业基础设施,培育多元渔港经济业态,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以蓝色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助力儋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