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服务项目审批近3200项!海南出台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领域地方法规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 摄影报道)8月14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十六场)——《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的意见》专场在海口举行。

会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毛东利介绍,今年1月—7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6.0%,同比持平,劣V类水体比例为0,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春季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定为优,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9.84%,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的同时,多项工作在全国走在前、做表率。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出台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领域地方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为海南省进一步实施生态环境的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提供法治保障。制定《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方案》,实现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各有侧重、共享共用、协同发力”,共同优化产业布局,两项制度衔接的改革经验被纳入省委深改委第21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获得第三届“改革和制度创新奖”三等奖,并在生态环境部环评司与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的联合座谈会上向全国各省市推广。截至目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服务项目审批近3200项、规划审查20余项。
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高质量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92项任务已完成183项,督察组交办的2002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分要素制定印发大气、水、海洋、土壤、危废等“十五五”规划,系统推进各要素环境治理。实时跟踪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深入实行预警、响应、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各市县有效管控污染源、降低污染影响。发布《海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制定机动车环检机构记分管理办法。修订《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开展近岸海域水质和生物多样性国控、省控点监测,排查管控海水养殖入海排污口2734个。开展175个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积极帮扶文昌珠溪河、万宁东山河等重点水体治理。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累计完成环境整治行政村1670个,累计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461条。
强化生态系统优化。出台《海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规划(2026—2030年)》,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项目实施。制定印发《关于推进赶海活动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赶海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统筹生态保护和滨海旅游可持续发展。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和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
持续推进“无废岛”建设。推动三亚成功入选联合国全球“迈向‘无废’的20个城市”名单,在三亚举办2026年“国际无废日”中国区主题活动。推动出台《海南省全生命周期系统治理塑料污染工作方案(2026—2030年)》和《海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利用处置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禁塑重点环节专项打击攻坚行动,共查办案件154宗,涉案货值超500万元。
做好碳减排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成发电行业2025年度核查和水泥行业预配额发放。指导、支持儋州市编制《洋浦经济开发区创建近零碳园区实施方案(2026—2030年)》,助力打造洋浦近零碳工业园区。初步形成海南蓝碳标准体系建设方案,成功举办2026海南蓝碳会议,不断扩大海南省在国际蓝碳领域国际影响力。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持续巩固已有效果,不断扩大实施成效。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深入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试点工作,修订《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做好陆海统筹;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规划编制、项目谋划的前期服务功能。在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打好“六水共治”攻坚战、净土保卫战,做好海水养殖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在优化生态系统方面,强化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善生态安全与生物多样性本底库等相关工作。在推进“无废岛”建设方面,严格落实相关方案的工作部署,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治理塑料污染,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拆解等环境违法行为。在推进碳排放管理方面,修订发布海南省碳普惠管理办法,深化海南蓝碳标准体系研究。
【责任编辑:冯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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