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隔夜酒”,睡醒不等于酒醒!儋州交警连查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海拔新闻 2026-08-07 22:28:1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桂风 通讯员 杜丹丹)不少驾驶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前一晚饮酒后睡一觉、过一夜便万事大吉,次日即可正常驾车上路。然而,人虽清醒,体内酒精却未必已完全代谢。近日,儋州公安交警在例行整治中连续查获两起“隔夜酒”酒驾案例,再次以真实教训向公众发出警示:酒精检测不看时间,看含量;睡醒不等于酒醒,隔夜不等于安全。

8月1日8时16分许,儋州公安交警在省道S308美洋线十八公里处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驾驶人王某某驾驶琼A·DT6238号牌小型汽车经过卡点,执勤交警例行检查时发觉其身上散发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面对检测结果,王某某解释称,前一晚与朋友饮酒较多,次日外出办事,自认为时隔一晚酒精已代谢完毕,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8时48分许,执勤交警在同一路段对驾驶人吴某某驾驶的琼A·A89A1号牌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再次从车内闻到淡淡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吴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同样达到酒驾标准。吴某某对此深感意外,连连表示自己前一晚饮酒量并不多,次日醒来身体并无不适,自以为已经“酒醒”,便开车出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同等处罚。

两起案件虽间隔仅半小时,但暴露出同一个问题——驾驶人对“隔夜酒”的严重误判。儋州公安交警部门提示,“隔夜酒”是指驾驶人在前一天饮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便驾车上路,而实际情况往往是“人醒了,酒没醒”。酒精的代谢速度受饮酒量、体重、性别、代谢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即便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下,酒精代谢速度也可能发生变化。有时即便过了一夜,体内酒精仍未完全清除,此时开车依然可能构成酒驾。

交警部门特别强调,法律认定酒驾(醉驾)的标准以血液酒精浓度的专业测试结果为据,重点不在于饮酒后是否“隔夜”,而在于体内酒精含量是否超标。只要酒精含量达到法定标准,不论距饮酒时间过去多久,驾驶机动车均属于违法行为。

为帮助公众有效规避“隔夜酒”风险,交警部门给出明确建议:计划驾车出行前一至两日,应尽量避免饮酒或严格限制饮酒量;临近出行切勿饮酒。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车,为身体提供充足时间完全分解酒精,避免残留酒精影响驾驶判断力与反应速度。同时,优先选择代驾服务或公共交通等替代方式,从源头消除酒驾隐患。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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