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 | 万宁居民牛某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印象万城 2026-08-04 09:40:29

      万宁市万城镇持续保持严管严查的整治力度,以逢放必查、逢放必罚的高压态势对待违规禁燃禁放行为。依托“三联”网格化工作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常态化宣传巡查行动,从严排查整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违规燃放等各类行为,全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筑牢辖区安全稳定防线。

2026年8月3日,牛某成在望海大道国瑞城嘉德石化加油站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万城镇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牛某成违规燃放行为,便立即报警。万城镇辖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在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牛某成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万城镇全镇属于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区域。当前正值假期、中高考升学节点,各类升学宴、谢师宴、红白喜宴集中举办,喜庆活动增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易发高发。在此,万城镇党委、镇政府呼吁全体居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自觉摒弃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尚。同时,鼓励居民主动监督,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拨打举报电话:0898-62223395进行举报,共同守护平安蓝天。

致广大学生家长的倡议

随着考生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广大学子也将迎来新的人生起点。在这里,我们向全万城的广大考生和家长们致以最诚挚的祝福。分享喜悦,庆祝升学等是人之常情,但为了有效减少噪音和大气污染,消除火灾隐患,共同守护好我们的蓝天白云,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请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万宁警方提醒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执法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举报电话:

违规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原标题:关于居民牛某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处罚的警示案例)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