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示范判决”!法院四步化解物业纠纷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小区部分业主因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而另有业主却以物业公司未退还物业费为由亦提起诉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某物业公司是某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林某等为该小区住户。某物业公司认为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了服务,林某等293人却未按照约定履行物业费给付义务,自2022年起拖欠物业费至今。故某物业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林某等293人给付2年的物业费及违约金。另,该小区业主因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故经业主大会决议更换了某物业公司,某物业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退场。张某等189人作为该小区业主,提前预交了截至2025年1月31日的物业费,亦提起诉讼,请求某物业公司退还其退场后的物业费。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对上述两批案件一并开展调解。一是法院派出工作人员前往该小区分批多次与业主代表、业委会代表、某物业公司等单独会面,分别倾听了解各方的意见与诉求。同时,邀请镇政府、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多家职能单位参与化解。二是加强释法说理,促进双方自动履行义务。因该小区有两千多住户,业主数量大。法院从交纳物业费的必要性、类案判决的裁判尺度等方面释法说理,引导业主自觉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建议新老物业公司做好工作对接,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三是发挥示范判决作用,提高调解方案认可度。法院选取该小区先前已生效且具有典型意义的裁判案例作为示范判决进行公示。通过对相关隐私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后,法院将判决文本制作成二维码,展示在《致某小区业主的一封信》中,并张贴在小区每栋楼的每一个单元楼出入口处,供业主扫码查看。以真实案例呈现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让业主和物业公司直观了解法院对此类纠纷的判决依据以及处理结果,使调解方案更具说服力。四是针对未主动交费的业主,法院派出5名特邀调解员对业主分别进行“点对点”电话调解。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的案件,业主均已补交物业费。业主起诉某物业公司的案件,某物业公司已全部退费到位。同时,某物业公司参考该调解方案,对未起诉的业主分批次完成了退费工作。
法官表示,该案件系业主拖欠物业费和物业公司提前退场未退还预交物业费而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具有涉及业主人数多、案件标的额小等特点。为此,法院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采取“跨部门联动协调、释法说理、示范判决引导、点对点调解”的“四步法”,化解纠纷的同时开展释法明理工作。通过充分沟通,最终促成纠纷得以一揽子化解,既维护业主生活安宁,又促进旧物业公司平稳退场、新物业公司顺利接管,维护了小区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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