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被罚款16.7万元

海拔新闻 2026-05-06 11:18:2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5月6日,记者获悉,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近期,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被罚款16.7万元,涉及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据介绍,2026年1月6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位于陵水县新村镇桐海村建设的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的项目于2025年11月28日开始施工,还未正式完工。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的项目总投资额为16686322.71元,占地面积为55亩。

执法人员检查还发现,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内正在进行疏浚工程,有打地桩,道路未硬化,地上、地下还未建有建筑物,现场也未做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项目的施工建设单位(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提供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现场未能提供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

2026年1月2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去函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核实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项目相关事项。2026年1月2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回函表示,截至目前,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位于陵水县新村镇桐海村建设的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尚未取得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据悉,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是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系正科级。针对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存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4月2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作出罚款16.7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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