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燃气经营许可证!万宁永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被罚没款31万元

海拔新闻 2026-01-17 10:18:3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17日,记者获悉,存在出租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近日,万宁永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被罚没款31万元。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万宁永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早在2023年6月10日便签订供气站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三年(2023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0日),总租金42万元,核心内容为万宁永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将其厂站及燃气经营许可证出租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用于经营。截至检查发现问题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已实际支付两年租金,共计28万元。万宁永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存在出租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据悉,万宁永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注册地址是海南省万宁市大茂镇红石村后田坡。针对万宁永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026年1月13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万宁永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作出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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