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弄虚作假!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被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19日,记者获悉,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近期,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94188.25元。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万宁中学高中部学生食堂工程”投标时,其投标文件承诺“项目负责人刘某样,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但在投标文件提交之日起至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期间,项目负责人刘某样同时被用于“乐东县志仲镇保国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的投标。
“乐东县志仲镇保国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投标项目于2025年4月21日8时30分在乐东交易中心进行开标,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2时35分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评标,评标结束时间为13时48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0时15分。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尚未公布中标结果时,于2025年4月22日8时49分至9时30分之间提交“万宁中学高中部学生食堂工程”的投标文件。“万宁中学高中部学生食堂工程”中标金额为15698041.06元,梁某勇为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庄某佳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参与两个不同项目投标,属于虚假承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规定。
据悉,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贤童街8号。针对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1月12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4188.25元的行政处罚,对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梁某勇、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庄某佳分别作出罚款5651.3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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