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醉酒后高空抛物,已被刑事拘留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近日,海口市某小区发生一起“天降自行车”的高空抛物事件,一男子酒后情绪失控,将自行车、鞋架等物品从高楼层抛下,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海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3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某小区内突然传出“咣当”几声巨响,鞋子、鞋架、儿童自行车等物品从天而降,散落一地。接群众报警后,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金宇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开展走访调查。

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民警逐层排查,最终在事发楼栋某高层楼道内发现一名醉酒男子形迹可疑。因该男子当时神志不清、身上酒味浓烈,无法正常交流,民警遂将其先行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酒醒。
经调查,男子林某(24岁)于8月3日凌晨与朋友在小区周边烧烤店饮酒,直至早上8时许才返回家中,彼时仍处于醉酒状态。据林某供述,其酒后情绪烦躁,在楼道内行走至某楼层时,因一时情绪失控,将楼道内的鞋架、鞋子、儿童自行车等物品抛至窗外,致物品坠落至楼下公共区域。酒醒后,林某后悔不已,连连致歉,反复念叨“幸好没有砸到人,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目前,林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是悬在“头顶上的利刃”,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不仅违背道德,更涉嫌违法犯罪!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新增“高空抛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也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如发现高空抛物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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