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中→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02-24 22:21:47
2月24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向各单位征求
《海南省科技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
各单位如有意见
可在2025年3月4日前反馈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征求《海南省科技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省直相关单位,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容错免责规定,进一步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我厅拟制了《海南省科技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现征集贵单位修改意见建议。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于2025年3月4日前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附件2.海南省科技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点击左“阅读原文”,查看更多附件内容。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学良,电话:13876452306)
(原标题:《海南省科技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中→)
【责任编辑:王文婷】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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