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欣环保科技(昌江)有限公司被罚款14.3万元,涉及工业固体废物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20日,记者获悉,因擅自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且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环境,近期,智欣环保科技(昌江)有限公司被罚款14.3万元。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智欣环保科技(昌江)有限公司倾倒于石碌镇水头村委会椰子村符某辉的地块内的尾泥为11341.16吨,倾倒于叉河镇排岸村委会老羊田村刘某华的地块内的尾泥为26244.88吨,智欣环保科技(昌江)有限公司在环保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尾泥倾倒至三狮岭v2项目地块,共353吨,三处倾倒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泥)均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堆放于智欣环保科技(昌江)有限公司成品区对面地块暂存的尾泥为10076吨,四周无围挡,未采取防流失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智欣环保科技(昌江)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属擅自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且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环境的违法行为。
据悉,智欣环保科技(昌江)有限公司由厦门智欣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智欣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发展一路1号(海榆西线221公里处南侧)。针对智欣环保科技(昌江)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月25日,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智欣环保科技(昌江)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4.3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俊超】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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