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海口设立首个流动检察官工作站

曾琪 2017-05-27 16:03:2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通讯员 符明)海口首个流动检察官工作站于今天上午在美兰区白沙街道锦山里居委会揭牌,以后每周二、四都将有流动检察官到该工作站开展检察业务工作。这是海口检察机关为了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更好地服务海口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建设,创新建立起的“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为积极回应新时期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更好地服务海口“双创”工作、服务海口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建设,海口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在美兰区检察院开展流动检察官试点工作,在人口密集、社会矛盾尖锐、信访量大、治安问题突出的街道、社区设立流动检察官工作站,派出检察官定期到工作站开展检察业务工作。  

根据《海口市检察机关流动检察官工作站工作规定》(试行),流动检察官工作站的职责:(一)接收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二)发现、受理职务犯罪线索;(三)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四)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服务“双创”工作;(五)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六)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流动检察官的任务:(一)依法处理涉检访问题,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个案恶变为群体事件。(二)深入宣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三)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全面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重点了解群众住房、医疗、生活保障等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直接侵害民生民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犯罪问题,及时移送线索。(四)开展扶贫济困扶弱活动,对有实际困难的,特别是孤残人、失足青少年、刑事被害人等,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要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组织刑检、民行等部门干警依法妥善处理。(六)对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单位和个人,主动了解情况,协调司法部门积极提供法律支持和司法援助。

海口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思阳指出,设立流动检察官工作站是海口检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服务海口“双创”工作、服务海口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建设的具体措施,要规范管理、科学运行、注重实效,发挥好“群众家门口检察院”的作用。海口两级检察院要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方法与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力争在年底实现  “流动检察官工作站”海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