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钱包后不还失主 海口民警劝导后道歉并主动归还

曾琪 2017-03-05 18:05:0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张萌 摄影报道  )3月5日0时30分许,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草坡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符先生报警,称他在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西路华侨新村“老高烧烤王”吃夜宵时,不慎将钱包遗失,钱包内有大约2800元的人民币,符先生希望民警能够帮忙寻找。

接报后,草坡派出所民警黄文杰、梁恒玮立即赶赴现场。到场后,民警先向符先生了解了相关情况,并走访周围群众,同时调取了案发的监控录像。

监控显示,符先生与朋友于3月4日23时许来到该烧烤店吃夜宵,于次日0时10分离开。在监控中民警发现,符先生在离开时不小心将一个黑色的钱包遗落在该烧烤店的一张塑料椅子上。期间,有四名青年人(三男一女)来到该烧烤店消费,其中有一名男青年将符先生遗失在椅子上的钱包拿起,顺势走到附近一个阴暗角落内,打开钱包将钱包内的现金拿走,并将钱包丢落在地上。该名男青年拿到钱后立即向其另外三名朋友示意,随后四人迅速离开现场。

了解到四名青年人的体貌特征后,民警立即在案发现场展开巡逻排查。3月5日2时许,民警巡逻至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与滨濂村交叉口路段时,发现站在路边的一名男子的体貌特征与当时在场的一名男青年极其相似,于是,民警将该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并将情况通知符先生。   

经过对该名男子询问,该男子表示,自己并没有捡到符先生的钱包,是他的朋友刘某某将符先生钱包内的钱拿走的,并向警方提供了刘某某的手机号码。

随后,民警拨打了刘某某的手机,要求他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刘某某到派出所后,先是对其捡到符先生钱包并拿走钱包内的现金的事实矢口否认。最后,在民警的耐心劝导及证据面前,刘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捡到的2800元人民币归还符先生,并诚恳向符先生道歉。

此时,距离符先生丢失财物的时间不到两个小时,看到失而复得的现金,符先生对民警的处警速度及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肯定。并对民警在维护群众利益时付出的辛苦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