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春运期间严查酒驾 44名“醉猫”光荣上榜!|名单

曾琪 2017-02-24 16:42:24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话说多了都快成套路了

但是这道理千万不能不听

因为总有那么一些人会犯错

1月13日至2月22日为期40天的2017年春运期间,海口交警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共计查获288起酒驾行为,其中216起酒后驾驶、72起醉驾。

2017年春运期间,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涉酒违法行为进行了持续打击,认真分析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区域,加强重点路口、酒店、饭店、娱乐场所等过往车辆的检查力度,在不影响路面通行的情况下做到逢车必查,提升查禁酒驾工作效果。除了严格执行上级开展的酒驾统一行动外,海口交警部门还自我加压,采取全市统一行动与辖区大队自行查纠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等多种有效手段,在辖区餐饮、娱乐场所集中的重点区域和必经之路设立了多个固定检查点,定点蹲守,严管路面。

通过广大民警协勤不间断的查处,海口市酒驾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查纠涉酒违法行为取得显著的成绩,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建设平安椰城同出一份力。

酒驾的判定标准: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酒驾的处罚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拘留10日以下,吊销驾驶证。

(原标题:海口春运期间醉驾黑名单!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