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多次在海口深夜爬墙入户行窃 获刑一年两个月

曾琪 2017-01-20 11:12:47

商报讯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以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6年2月22日凌晨,李某某到海口海甸岛滨江海岸小区,爬外墙水管进入该小区8栋19楼某房内,将被害人黎某某放在客厅挎包内现金人民币16000元盗走。

2016年3月5日凌晨,李某某到海口海甸岛滨江海岸小区,爬外墙水管进入该小区6栋13楼某房内,将被害人安某某放在梳妆台挎包内现金人民币2000元盗走。

2016年7月15日凌晨,李某某来到海口市海甸岛绿岛家园小区伺机作案时被小区保安抓获。案发后,李某某的家属已将其盗窃的18000元分别退还给被害人黎某某和安某某。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法庭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