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口/联合执法重拳出击 海口市严查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

联合执法重拳出击 海口市严查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

吴晓曼 2016-10-25 9:41:31

▲环保+公安联合在秀英港码头执法检查

▲深入企业检查回收废机油

▲联合查处非法收集废矿物油

商报讯  危险废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鉴于危险废物的特殊危害性,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商报记者昨天从海口市生态环保局了解到,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海口市对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海口市生态环保系统与公安机关联手,重拳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4至10月份,共查处了11宗涉及危险废物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废矿物油案件6宗,查扣废矿物油67.41吨,查处涉废铅酸电池案件5宗,查扣废铅酸电池239.64吨。

抓住交通卡口守住危废防线

根据调查显示,由于运输成本、交通便捷等因素的制约,多数危险废物的运输方式选择以汽车货运为主,而对于海口来说,秀英港则是其必经通道,因此,对于秀英港这一交通卡口加强监管,是有力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废物行为的重要途径。

2016年4月30日,海口市环境监察局接到海口港务派出所反映,在码头有可疑车辆准备运送大量废旧电池过海,因疑似非法运输危险废物被暂扣,请环保部门介入调查。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会同秀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该批废旧电池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铅酸蓄电池,共计22.5吨重,系海口秀英陈金明废品回收站回收,准备运至省外。由于陈金明废品回收站未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且其委托的运输车辆也不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资质,这种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秀英区环保局责令其停止收集、贮存铅酸蓄电池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下达了罚款四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海口市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废旧铅酸蓄电池如果被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收集,在贮存和运输过程均存在较大环境隐患,若操作不当,极易导致电池的铅酸泄漏,将对外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如果这次在海上运输期间发生意外,如此大批量的电池出现了铅酸泄漏,将极有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影响或者破坏。”

6月24日凌晨2点多,海口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再次接到海口港务派出所通知,其查扣了一辆装载废旧电池的大货车;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核实,查扣的为废旧铅酸蓄电池,共计39吨,执法人员连夜对案件进行了查处。

通过加强与港口公安部门的合作,牢牢地守住了交通卡口,使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的风险大大降低,从而有效的遏制了类似案件的发生。

打击危废案件严肃追究刑责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超三吨列为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标准之一,可追究刑责。

危险废物共分47大类600多种,种类多、成分复杂,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其污染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是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在海口的城乡结合部地区,有一些废机油非法冶炼加工点,他们到汽车修理店以较低的价格收购废机油,然后用“土法”进行加工提炼,牟取暴利。

2016年7月16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当地公安部门,经过长时间的跟踪蹲守,成功摧毁一个位于秀英区绿色长廊9号农庄附近的一处非法废矿物油(废机油)收购加工点,查扣废矿物油14.04吨,抓获现场负责人(湖北籍)2人,后该案由秀英区环保局移送长流镇派出所进行刑事立案。据犯罪嫌疑人供述,本次涉案的废矿物油主要来源于海口市的一些小型汽车修理厂。这些废矿物油产生单位虽然表面上与有资质的废矿物油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但私下却将大部分废矿物油通过非法渠道卖给小油贩。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拟于近期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这也成为海口市今年第一起因严重污染环境被移交公安部门的刑事案件。

据海口市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表示,这些废矿物油的非法加工点带来很多环境风险,一方面是散失的废油渗入土壤,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是在非法冶炼过程中会造成二次污染。他说:“废矿物油含致癌物质,污染很大,这些被废油侵蚀过的土壤会导致3-5年寸草不生;而这些废矿物油在冶炼过程中散发大量有害、难闻气体,对空气环境造成污染。

鉴于这些非法收集、加工废机油的窝点大多位于城乡结合部较为隐蔽的地方,为了进一步增强基层环保执法能力建设,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全面覆盖”原则,海口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市、区、镇(街)、村(居)委会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其中一级网格为海口市行政区域;二级网格为4个区政府所辖行政区域;三级网格共43个,包括22个镇和21个街道;四级网格共443个,包括248个村委会和195个居委会。通过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将真正使环境监管触角延伸至基层,从而建立环境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第一时间查处监管的机制,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管理。

加大查处力度形成严打态势

6月23日,接到市民举报,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会同秀英区环保局、海秀派出所等部门,对位于秀英海榆中线21号路口处一非法收购废旧电池的废品收购站进行突击查处,现场查扣17.37吨废旧电池。

6月24日,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会同琼山区环保局等部门突击查处一无证非法收集废矿物油点,共查处废矿物油2.14吨,经调查,该处收集的废矿物油主要来自于某些汽车修理厂和4S店。

7月5日,海口市环境监察局突击查处秀英区南海大道华信物流配送中心和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桂高路非法收集处置废旧电池点(两处仓库废旧电池均为海南铁塔产生),现场查扣废铅酸电池分别为46吨、114.77吨。

7月14日,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会同龙华区环保局等部门突击查处位于苍东村一处无证非法收集废矿物油点,共查扣废矿物油2.69吨。

7月16日,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会同秀英区环保局等部门突击查处位于秀英港澳工业区一处非法收集废矿物油点,现场查扣废矿物油4.6吨。

8月22日,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会同龙华区环保局查处龙华区苍东村一处非法收集废矿物油点,现场查扣废矿物油9.89吨。

10月17日,海口市环境监察局会同美兰区环保、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查处美兰区大致坡镇凤潭水库旁一处非法炼油窝点,现场查扣废矿物油22.55吨。

……

作为一线执法人员,对于查处危险废物违法案件与一般环境违法案件的不同有着切身的体会。一是工作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如:非法炼油加工点往往在偏僻的荒郊野外;废弃铅酸蓄电池交易运输一般都选择夜间作业。查处这样案件一般都是接到举报或者投诉后执法人员就要立即出发,执法人员少,缺乏强制性设备和安全保障设施,后继支援力量一时难于到位,一旦发生冲突人身安全难以保证;二是被暗中监视、拍摄等情况时有发生。由于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行业利润大,一旦他们的利益受损,就会想方设法寻机报复;查处中,违法者会暗中跟踪,窥视执法人员的工作与车辆车牌。在工作中就发生过多次被蒙面人员拍摄的情况;三是案件调查处罚中时常会接到陌生电话进行恐吓。比如:“你小心点”,“我知道你住哪里”等等。但是,作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为了保障环境安全,面对困难、危险,唯一的选择就是义无反顾、迎难而上。

环保公安联手形成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海口市生态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一是成立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二是组织开展全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企业、汽车维修与拆解业、电动车维修、油库和加油站等重点行业,全面摸清2014年1月1日以来上述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和规范化管理情况以及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三是充分利用“12345”、“110”等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环保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查实案件及时公开通报,做到检查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四是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切断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条,强化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

下一步,海口市将对危险废物管理纳入风险管理范畴,以预先防范为原则、全过程管理为主线,最大程度减少或降低危险废物可能带来的危害。

实行危险废物减量化控制。主要的危险废物排放量将在项目环评、批复和验收等阶段予以核定,严格实行精细量化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控制其对环境的危害。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除了对企业管理制度、贮存场所、处置设施进行日常监管以外,将与交通、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动,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监管。在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时建立区域联动,使危险废物产生地、运输过程和接收地都处于严格的环保监管之下。

抓住管理中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的操作力和执行力的考核、对企业危险废物数量和种类核实、对危险废物转移尤其是跨省转移的追踪检查等。重点打击环境危害巨大、社会影响强烈、群众反映突出的危险废物污染违法行为。

来源:吴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