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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女儿未现身 被判每月付赡养费及探望父亲

蔡丽娟 2017-1-6 20:06:45

2015年11月9日,记者报道了海口市三江农场老职工周经保和患上绝症的妻子想看一眼“家住海口秀英区、因一点小纠纷已经一年多没有跟家里联系的女儿周花(化名)一眼”的消息。报道虽然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周经宝的妻子也已在2016年春节期间去世。但据其介绍,哪怕是妻子去世,女儿也没有回来送别一下。对于女儿的“绝情”周经保非常愤怒,2016年11月,他把一对儿女告上法庭,要求女儿承担其妻子的部分治疗费用和他的赡养费用。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在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周花应从2016年7月起,每月向周经保支付赡养费600元,并每月定期探望周经保一次”。

狠心女:母亲去世也没有回来见一眼

周经保和妻子原是三江农场的职工,前些年已退休。两人育有一儿一女,都已经成家立业。周经保介绍,女儿周花(前些年从广东读书回来后,就一直在海口工作,后来嫁人生小孩,“真是用心用肺爱了她三十多年”。他认为,“如果不是一年多前妻子开始生病,如果不是发生一些小纠纷,或许目前不是这样的局面,我和妻子始终相信女儿是善良的”。

2013年底,妻子被检查出患有乳腺癌,在海口某医院治疗期间,女儿那时候还到医院照顾母亲,“还经常买早餐到医院看望”。后来,因为一些琐事,儿子和女婿发生纠纷,随后,“女儿就开始不理我们了”。2014年5月,妻子病情再次复发住院,“从乳腺癌转成结肠癌”,住院多天,女儿也没有到医院看望,“哪怕是进行手术,打电话告诉她、以及也托人给她传话了,她也没有去看一看。一年6个月时间过去,女儿也没有回过家看过我们一下,也没有打过一个电话问候一下”。

而为满足妻子思女心愿,周经保曾经多次跟农场相关干部及记者来到海口寻找女儿,但未果。因为思念女儿,那段时间在忍受病痛的妻子也多次寻找短见,虽然最后被家人发现施救回来,可“心情一直很压抑”。

2016年大年初三,久经病痛及念女心切的周经保妻子眼睁睁地看着空荡荡的家门口,含恨说出“一定把女儿找回来,如果她不回,就上法院告她”这句话后含恨去世。

而令周经保下定上法院的决心是,妻子去世了,这是生离死别的大事,作为子女此时应该回来送终。然而,遗憾的是,直到妻子丧事结束,女儿依然没有露脸。

法院:女儿应每月支付600元赡养费并回家探望老人一次

经过一番考量后,2016年11月,周经保一纸诉状将一对儿女告上法院。“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法院理清和分摊责任;儿子已经部分履行了义务,但女儿没有履行,所以诉讼的目标主要是她。”

虽然周经保及儿子希望出庭的机会看一眼周花,但遗憾的是当天她没有出庭,只通过委托代理人进行答辩。

法庭上,双方就周经保妻子患病期间的医疗费用、父亲的赡养费用及周花是否尽到照顾老人的义务等问题进行答辩。

周经保要求女儿支付妻子患病期间的部分医疗、护理费用,并支付他的赡养费用,同时“每月定期回家探望一次”。但周花的委托代理人认为,“不敢回家探望老人及出现这个官司,事出有因;在母亲生病期间,其已经承担了照顾的责任,还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生活费。如周经保能保证其人身安全,愿意定期探望”。

近日,美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一,对周经保要求女儿支付妻子患病期间的部分医疗、护理费用不支持,“原、被告对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均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母亲医疗费已经全部付清,而且原告未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形”;二,在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周花应从2016年7月起每月向周经保支付赡养费600元,并每月定期探望周经保一次”。

对于这个判决,1月6日,周经保向南海网记者表示“不是很满意”:“一审法院对本案赡养费及探望的判决满意,但判决孩子母亲患病期间的部分医疗及护理费不让周花负担不合理,所以接下来要上诉。”

(原标题:《母亲去世出嫁女未归送终 》续:女儿被判每月付赡养费及探望老人)

来源:蔡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