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洗钱、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陈罡当庭认罪

贵州高院微信公众号 2024-04-28 18:56:30

2024年4月28日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

贵州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原组长

陈罡

涉嫌受贿,洗钱,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罡利用担任安顺军分区政治委员,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人员在案件处理、混凝土生产资质办理、消防手续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万余元。

2020年4月至2022年5月,陈罡为掩饰、隐瞒50万元受贿款的来源、性质,虚构向他人借、还款的转账事实,伪造借贷关系,转移受贿资金。

陈罡还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5支、弹药732发。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洗钱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陈罡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罡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罡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原标题:被控受贿、洗钱、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陈罡当庭认罪)

【责任编辑:赵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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