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7所学校上榜“省级规范学校”(附名单)

吴晓曼 2018-02-22 19:04:1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肖卫香)2月2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琼教督〔2008〕5号)确定的评估标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7年11-12月组织评估组对海口市长流中心小学等2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程序开展了评估工作。根据省评估组的意见,省教育厅经专题会议研究,拟授予海口市长流中心小学等27所学校“省级规范学校”称号。公示期限为2018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人:刘丹,0898-65334367。

拟授予“省级规范学校”称号名单

(排序不分先后)

1.海口市长流中心小学

2.海口市琼山区红旗中心小学

3.临高县实验小学

4.临高县红华中心学校

5.临高县和舍中心学校

6.临高县波莲中学

7.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8.琼海市温泉中学

9.五指山市第一小学

10.东方市港务中学

11.东方市第七小学

12.东方市板桥中心学校

13.白沙黎族自治县金波实验学校

14.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中心学校

15.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中学

16.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中学

17.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中学

18.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中心学校

19.三亚市第三中学

20.三亚市吉阳区大茅小学

21.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小学

22.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小学

23.三亚市吉阳区月川小学

24.三亚市崖州区保港中学

25.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小学

26.三亚市海棠区林旺小学

27.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