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烟花、女子放鞭炮均被警方查处 分别被罚款500元

赵康丽 2018-02-17 18:41:5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张萌 摄影报道)2月17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金贸派出所了解到,该派出所加大力度查处违规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今天上午一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女子陈某就被巡逻的派出所民警查获,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并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16日,一名贩卖烟花爆竹的男子也被查获,警方对其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2月17日上午11时许,金贸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文化东路椰树小区传出鞭炮燃放的声响,民警立即赶往调查。经现场询问、查找,一名陈姓女子承认其刚刚燃放了一串鞭炮,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教育引导并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经民警教育,该女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违规行为。

“我知道海口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春节期间偶尔也会听到烟花爆竹燃放的声响,今天上午就放了一串鞭炮。”陈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过民警的教育,她认识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有安全隐患,严重的甚至会引起火灾,同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会影响老人、小孩的正常休息,还会污染环境,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社会环境。

据了解,2月16日17时30分许,金贸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紫荆花园大转盘处贩卖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查获一名贩卖烟花爆竹的男子(宋某,安徽利辛人)。经该男子交代,所售烟花爆竹均采购于海口市灵山镇,打算乘着节气热闹赚点差价。经过批评教育,宋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主动向金贸派出所民警承认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警方依法对宋某予以批评教育以及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私自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极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市民群众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