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建筑风貌管控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相同、等高高层住宅数量不宜超过3栋

吴晓曼 2018-02-13 07:29:5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王辉)商报记者从海口市规划委获悉,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建筑设计所担纲编制的《海口市建筑风貌管控指引》技术成果顺利通过由市规划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标志着海口城市建筑风貌设计与管控工作向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据介绍,去年以来,海口全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加快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海口市建筑风貌管控指引》是海口城市更新品质提升专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规院技术团队历时10个多月提交了高质量、高水准的规划中期成果。该专项规划研究范围为海口市主城区,规划面积约320平方公里;技术体系由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级组成,每个层级解决不同层次的问题。

《海口市建筑风貌管控指引》是海口城市更新品质提升专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规划周期长达10个多月。该专项规划研究范围为海口市主城区,规划面积约320平方公里。《管控指引》确定,海口将参照《海口市总体城市设计》中“海滨风采、田园风境、本土风情、现代风尚”城市风貌的4个定位,从城市气候特征、环境特色、本土文化、时代精神4个维度出发,挖掘海口建筑风貌的特色基因,确定建筑风貌总体定位。

《管控指引》通过海口建筑风貌通则、细则,一般建筑风貌通则、特色建筑风貌细则等指标体系,分类分项、规范引导城市建筑风貌。比如结合居住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酒店建筑等功能特点分类,海口要求高层住宅布局应统一中有变化,形态完全相同、连续等高的建筑数量不宜超过3栋,3栋以上应当进行高低错落设计;相邻建筑的高差应适宜,高者不应超过低者高度的1.5倍,且两者高差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5。

针对滨海滨江滨水建筑、传统特色建筑、景观建筑、城市主干道两侧建筑4类个性化、典型性的建筑类型,要遵循“定性定量相结合、严控与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滨水、滨海建筑,水体保护范围外侧100米范围内为建筑高度控制区;建筑体量应腹地高、滨水低、逐级跌落;贴临水体岸线建设用地,建筑高度不宜高于24米,禁止建设高层建筑;建筑距离水体岸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其建筑高度等。

同时,本次建筑风貌管控还包括专业性非常强的城市色彩研究专题内容,对海口城市的色彩定位、各风貌分区建筑配色原则、选色标准、色号查询等关键技术指标均作出了系统、详尽的规定。

海口市规划委主任龙舒华介绍,海口开展城市建筑风貌管控指引研究适应了城市发展规律要求,是加强规划管理、树立文化自信、增强城市认同、提升宜居水平的关键所在。下一步,海口将继续突出风貌管控重点,加强规划成果运用的实操性,确保规划内容在城市片区控规中予以落实,塑造海口有特色有历史的城市形象,彰显城市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