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来了! 海南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

吴晓曼 2018-02-02 08:11:05

2月1日上午,随着省委书记、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刘赐贵揭开“海南省监察委员会”牌匾上的红绸,琼州大地上首家监察委员会正式亮相!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

党的十九大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战略部署。海南省委迅速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扎实起步、开局良好、进展顺利。随着省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海南行进到全面深入开展的“快车道”,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新征程。

凝聚共识,同频共振

推动改革任务完成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的声音铿锵有力,发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动员令。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改革潮流势不可挡。

虽然“海南省监察委员会”的揭牌只用了短短几分钟,然而在这背后,是省委、省纪委和有关单位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要求,在做细做实上下功夫,日夜兼程,有力有序,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把改革蓝图一步步转化为实践成果——

2017年11月17日,省委常委会研究成立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任组长,扛起改革“施工队长”的重任,亲自抓、负总责;

11月21日,刘赐贵主持召开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讨论海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机构及编制职数设置方案;

11月24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改革时间表、路线图;

11月25日,海南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刘赐贵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12月28日,省监察委员会转隶干部大会在海口召开,顺利实现了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省检察院反贪、反渎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人员转隶,站稳了改革工作的第一个台阶;

2018年1月31日,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蓝佛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命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至此,省监察委员会正式组建完成,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迈出坚实的一步。

攻坚克难,精准发力

确保改革不走样

“今天不做全面汇报,不摆花架子,大家把遇到的问题提出来,我们一起商量,现场办公。”2017年12月24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蓝佛安到海口调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与海口市及四个区有关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监察委员会是全新的国家机关,改革过程中必须要吃透中央精神、领会改革意图,密切关注改革进展,结合实际、提前谋划,把重点难点找准,把解决问题的办法想透,把准备工作和基础工作做在前头。

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顺序,决定了省本级将率先选举出监察委员会主任,完成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挂牌工作,因此,省级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至关重要。

在确定改革“施工图”“时间表”后,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不仅要落实好省级层面的总体设计,还要加强对市县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我省实际制作市县区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模板,跟踪指导,随后又对1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制定的方案集中会审、书面复审,逐一审核把关,确保各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

为确保全省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2017年12月12日至28日,省纪委派出5个调研检查组,对1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调研检查组实地察看办公、谈话等场所,看望纪委、检察院拟转隶干部,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各地监察委员会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和过渡期工作衔接等情况,进行政策宣讲,征求意见建议,并对各地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督促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从调研摸底,到制定实施方案,从研究办公场所,到谈心谈话推进人员转隶……各市县区党委书记也都站到改革第一线,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努力为监察委员会组建排阻清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履行专责,抓好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通过认真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把改革要求落到实处。

目前,1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已全部完成人员转隶,2月中旬前,均可完成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挂牌工作。

整合力量,建章立制

开创反腐新局面

“转隶,只是工作岗位的转换,不变的是,我们承担的反腐败职责使命。”2017年12月28日,在省监察委员会转隶干部大会上,省纪委省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杜兴华代表全体检察机关转隶干部庄严表态。

完成监委组建,只是迈出了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一步,尽早实现监察委员会正常高效运转才是要务。

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不增”要求,省纪委省监委调整内设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改革后,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增设7个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占内设机构总数的81.8%,监督执纪人员数量占机关总编制数的77.14%,机构编制压向主责主业,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的力量更加聚焦。

“合署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思想理念、方式方法、好传统好做法的深度融合,要合编合心合力。”蓝佛安表示,当前,我们只是实现了人员的初步融合,接下来,要进入实质性改革探索,推动感情、理念、业务等多方面的深度融合,聚同化异,使反腐败的铁拳攥得更紧、招数更多、威力更大。

随着转隶完成,各地逐步开展对转隶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抓实“三会一课”、过实组织生活,明确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厘清分工……把推动人员融合、机构整合和工作磨合作为重点,使“物理融合”发生“化学反应”,形成“1+1>2”的合力。

1月15日,五指山市转隶干部大会刚结束,市纪委就紧接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查调查工作,刚从检察机关转隶来的11名干部中,就有8人当即被安排到5个调查组中,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已立案3件3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与此同时,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也同步部署、同步展开,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完善规范内部运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高效顺畅的“纪法”“法法”衔接,以流程再造、流程优化的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当前,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衔接的外部衔接制度正在陆续制定中,其中已出台5项,还有4项正在研究起草,加快形成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依规依纪依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省纪委省监委正研究起草相关内部规范和具体办法,细化12种调查措施的操作步骤、审批程序和使用要求,健全内控机制,解决纪委监委内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协调衔接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原标题:监察委员会,来了!——我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