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它市县/村民占他人地还要求赔200万元 琼海法院联合多部门强制执行

村民占他人地还要求赔200万元 琼海法院联合多部门强制执行

吴晓曼 2016-12-16 22:32:08

商报讯  记者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6日,琼海法院联合公安局、武警消防支队等部门共130余人,对十起涉地面积达88亩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经过7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顺利将涉案土地上的10000多株橡胶树、槟榔树及其附着物清理完毕,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涉案土地使用权几经周转

据了解,涉案土地位于琼海市长坡镇伍园村委会,原是该村委会昌头上、昌头下、来坡等村小组的集体农用地,1997年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征用了包括涉案土地在内的136.77亩土地,征地的具体事项由原烟塘镇政府负责,镇政府对涉案土地进行了足额的补偿。后来,国土局将该土地出让给了琼海辉煌养殖公司(以下简称:辉煌公司)并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海国用[97]第458号)。1997-1998年,辉煌公司先后分两次向中国某银行琼海支行贷款共计350万元,其中第二笔贷款150万元以该土地作为抵押物。2000年9月贷款期限届满后,辉煌公司逾期不还,被中国某银行琼海支行起诉至琼海法院,琼海法院于2002年2月作出(2001)琼海经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判令辉煌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清还上述贷款本息。判决生效后,辉煌公司仍未还款。为此,中国某银行琼海支行向琼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辉煌公司依然分文未还。于是,琼海法院于2006年8月对抵押的涉案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梁君于2007年4月竞买成功。琼海法院向国土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国土局将海国用[97]第458号地块过户给梁君。国土局进行地籍调查时发现,其中的23.48亩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经调解,梁君自愿放弃对争议土地的权属主张。2011年10月,国土局向梁君颁发了面积为113.29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海国用[2011]第0836号)。

侵占他人土地却要求巨额赔偿

据悉,2000年8月,辉煌公司在已将该土地作为贷款抵押且贷款期限即将届满的情况下,依然与伍园村委会村民陈育海签订租期5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将涉案土地中的20亩租给陈育海耕种。2003年6月,辉煌公司在明知琼海法院已经查封涉案土地并即将处置拍卖的情况下,提前与陈育海再次续签合同,以远低于当时市场价的价格再次租赁给陈育海,并将租赁面积增加为25亩,租赁时间为2003年6月至2015年6月。为规避法律风险,辉煌公司在合同中特别明确约定“出租期间,琼海市政府或中国某银行琼海支行收回土地使用权,造成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甲方一律不给予赔偿且不退还租金。或政策法规判决要乙方赔偿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向甲方索赔”。对此陈育海是明知,并表示同意。续签合同后,陈育海不再种植瓜菜等短期作物,开始改种橡胶、槟榔等长期经济作物,并单方扩大了种植面积,达到了58.1亩。与此同时,伍园村委会村民符泽瑞、孙文海、符积文、何其海、孙振生、符泽坚、符史立、王运平、何其清等9人未经任何许可,也擅自在该土地上种植橡胶、槟榔等经济作物(其中符史立、王运平、何其清3人均声称在同一时间段与辉煌公司也签订有土地租赁合同,但3人从未向琼海法院提供过合同原件,真实性无法确定,且现有合同复件显示,土地租期及免责条款与陈育海的租赁合同一致),10名被执行人总共侵占面积为88.37亩。

琼海法院在准备将该土地移交给梁君时发现了上述该情况,即于2007年8月在该土地现场张贴公告,通知陈育海等10名被执行人限期依法腾退并申报种植作物情况,但10名被执行人均拒绝腾退,亦未向法院申报。2013年10月,梁君向琼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育海等10人停止侵权,依法腾退涉案土地。案件审理过程中,陈育海等人没有提交任何证据主张权利,并且中途无故退庭,琼海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作出(2013)琼海民一初字第1000-1009号民事判决,判决陈育海等10人各自清除土地上的橡胶、槟榔等作物及建筑物、构筑物,并将占用的土地返还给梁君。宣判后陈育海等10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梁君于2015年8月6日向琼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琼海法院同日立案执行,并向10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腾退公告,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10名被执行人均未自动履行。

在执行过程中,琼海法院多次对陈育海等10名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陈育海等人均予以拒绝,声称除非申请人赔偿200万元,否则绝不腾退。对此,申请人梁君坚决反对。法院向陈育海等人释明其赔偿要求没有判决依据,但陈育海等人对此充耳不闻,且态度十分恶劣,多次对执行法官进行谩骂甚至人身攻击。

法院联合多部门强制执行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琼海法院决定对这十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鉴于执行难度极大,执行人员先后召开执行会议10多次,共同研究强制执行方案。此次执行得到了琼海市市委政法委的支持。琼海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忠惠作出指示,要求相关单位全力配合此次执行。12月14日,琼海市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协调会议,会议由琼海法院院长王茂主持,会议介绍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并明确了执行当天各协助单位的工作职责。

在准备强制执行工作的同时,琼海法院依然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12月13日,琼海法院执行法官在镇、村干部的协调下,继续对10名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释明。同时还向当地其他村民做了相关法律释明工作,以防有不明真相的群众被陈育海等人煽动利用来抗拒执行。同时在琼海法院的不懈努力调解下,申请人梁君表示自愿给付10名被执行人95000元作为补偿。

至此,强制执行的所有工作均已准备就序,在省高院、海南一中院的精心指导下,琼海法院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何跃飞,海南一中院副院长胡曙光,执行局长李雪茹等领导专程来到执行现场进行指导,4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有关人员到场监督。

12月16日上午8点,执行队伍来到执行现场,为确保执行顺利进行,法警在执行现场四周拉上了警戒线。省一中院和琼海法院均设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可以与现场实时对接,实时查看现场情况、发布指令。除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等40余人,还抽调公安局、消防支队等单位90余人协助执行。为了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琼海法院还向省高院借用了无人机,全程全范围录制执行过程,同时为每位执行人员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并保持全程开机,全方位记录执行过程。此外,琼海法院还邀请海南多家媒体进行现场报道,琼海法院官方微博也全程同步直播。

上午8点半,执行人员全部就位,现场指挥允许申请执行人的工人对现场进行清理。根据执行方案,执行队伍采取先难后易的方式,先对侵占面积最大的陈育海侵占地进行集中执行。依靠侵占土地获得巨大利益的陈育海并未露面,却让自己的妻子和身有残疾的儿子临时住进了其雇用的工人所居住的房屋中,房屋位于涉案土地上,也是清除的对象,陈育海试图以此干扰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劝说,二人并未阻挠执行,平静地离开了现场。最终经过7个多小时的连续奋战,到下午3点,10000多株青苗已经被全部清除,猪舍等非法建筑也被拆除完毕,强制执行顺利结束,法院当场将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这十起“骨头案”顺利执结。

来源:吴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