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即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吴晓曼 2017-12-26 20:20:21

为做好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海南省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据了解,此次普查旨在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核定排放量,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准确判断全省当前环境形势,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全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通知》指出,按照国家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方面工作。2017年启动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完成清查建库和全面普查工作,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按照要求,此次普查将依据“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省、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依法普查”基本原则组织实施,我省将成立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分工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等23个部门单位。《通知》还明确,各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参照省级部门、单位分工,明确本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

(原标题:海南即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