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两名罪犯被判处死刑

蔡丽娟 2017-12-22 20:50:4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柴彦明 通讯员 周莹 )12月22日上午,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宗故意杀人案、一宗抢劫案进行公开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涉案罪犯杨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罪犯黄某霖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罪犯杨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经审理查明,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罪犯杨某,男,湖北省鄂州人,暂住海南省三亚市。

2016年1月24日晚,罪犯杨某骑电动车进入海南省三亚市白鹭公园,见到被害人苏某某(女,殁年44岁)独自一人进入白鹭公园,遂产生抢劫之念。杨某将苏某某打昏后,实施侵害。随后,杨某将苏某某的一个内装有ipad电脑一部、红米note手机一部(共计价值2405元)的布包带走,骑车逃离现场。同年2月10日,苏某某的尸体在白鹭公园被发现。2月13日杨某被抓获归案。

罪犯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杨某在抢劫过程中又起奸淫犯意,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后杨某为灭口又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数罪并罚。杨某在强奸过程中主动放弃强奸行为,属犯罪中止,依法应减轻处罚。杨某为了掩盖罪行而杀人并抛尸灭迹,杀人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大,所犯故意杀人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五千元。

罪犯黄某霖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死刑

抢劫、盗窃罪犯黄某霖,男,福建省连城县人,初中文化,暂住地广东省徐闻县。2016年3月5日被逮捕。

2015年3月15日,罪犯黄某霖携带一把折叠式水果刀进入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路某小区酒店房间行窃,惊醒了住宿于此的被害人徐某(女,殁年47岁),随后,黄某霖使用武力致徐某当场死亡。黄某霖劫取徐某的诺基亚3050黑色手机一部(价值252元)、三星牌G9008W型手机一部(价值3921元)等财物,后逃离现场。2015年4月15日,公安人员在广东省徐闻县将黄某霖抓获,从其背包内查获被劫的诺基亚手机。

另查明,2014年12月28日18时许,罪犯黄某霖进入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路某小区,潜入16楼房间,盗走失主价值12856元的财物。

罪犯黄某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入室盗窃,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黄某霖还入室盗窃他人数额较大之财物,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黄某霖抢劫致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所犯抢劫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认定被告人黄某霖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法院判决后,罪犯杨某、黄某霖不服判决,分别提出上诉。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杨某、黄某霖的上诉,维持原判,并分别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分别裁定核准判处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五千元;核准判处黄某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法院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017年12月22日将罪犯杨某、黄某霖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