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6·5”罐车泄露爆炸事故后续 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业慧 2017-12-09 17:08:30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获悉, 山东省政府近日批复了《临沂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罐车泄露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对这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事故企业法人、总经理等6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相关责任单位5人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正依法侦查。

29人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1人。

有关部门对涉事的6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央视记者 张明)

事件回顾:

2017年6月5日凌晨1点左右,位于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埃沟一村的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一液化气罐车在装卸作业时发生爆炸,引发着火,造成1人当场死亡。当天16时,事故现场明火被扑灭后,指挥部立即组织公安民警和警犬对事故现场进行进一步人员搜寻,又发现7名遇难者遗体。6月6日5时和10时,搜救人员又分别找到2具遇难者遗骸。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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