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发布

赵康丽 2017-10-31 15:47:21

近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安徽省、宁夏回族自治区4个县、四川省31个县(市、区)、青海省13个县(市)、辽宁省21个县(市、区)、甘肃省15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发布反馈意见。督导结果显示,除甘肃省1个县因部分指标未达要求,不能通过本次评估认定外,其余各省接受督导检查的县(市、区)皆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此次督导检查主要针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4个方面。

此外,督导组也发现,部分受检县仍然存在着“大班额”、学校标准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不规范等情况。督导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并要求各地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原标题:六省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