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跨省贩卖海洛因冰毒领“死刑”

孟秀莹 2017-10-30 12:35:4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 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胡坤坤)2015年,男子雷某在广东省雷州市购买海洛因和冰毒,在其将毒品运到海口转手贩卖给多人时被当场抓获。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跨省贩毒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曹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

商报记者从法院处了解到,在2015年4月清明节过后两三天,曹某在广东省雷州市以每板10.2万元的价格向毒贩“阿弟”购买共计3850克的海洛因和4000克的冰毒,曹某当场支付183万元毒资,将毒品运送到海口,再倒手卖给林某新等人,林某兴再将毒品倒卖给多名吸毒人员。

据介绍,曹某在向雷州市交易完成后,曹某从雷州市运输上述毒品到海口准备贩卖。4月18日,曹某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其携带的手提包内查获18板海洛因,随后在其住处缴获黑色塑料袋包装的毒品疑似物1包。经鉴定,缴获的18板毒品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6373.3克,海洛因含量72.4%;缴获的1包黑色塑料袋包装的毒品疑似物检出喘定成分,净重880.6克。

经查,曹某分三次在林某新的住处以每板11.8万元的价格卖给林某新6板海洛因(共计2100克),以3.7万元的价格卖给林某新1000克冰毒。林某新购得上述海洛因和冰毒后掺杂底粉加工,并转卖给吸毒人员,随后最终被公安机关缴获。

经核实,被告人曹某贩卖海洛因10223.3克,甲基苯丙胺4000克。海口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曹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林某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