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酿悲剧 万宁一初中在校生沦为阶下囚

吴晓曼 2017-10-12 11:51:3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 通讯员 郭媛媛 陈天福)10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万宁市人民法院获悉,11日,该院依法宣判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李某彪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就读初二年级的被告人黄某与刘某风在足球场踢球时,因一句不相干的“看什么看”而产生矛盾,由此积下怨恨。2016年8月13日23时,被告人黄某、李某彪和韩某衍、顾某帆、杨某壮从网吧出来后,分乘两辆摩托车准备去吃宵夜,发现对面公路刘某风、黄某儒、柳某怀乘坐一辆摩托车,黄某之前对刘某风的积怨瞬时爆发。于是,黄某叫上其他四人骑摩托车追赶刘某风等三人,刘某风等人因为害怕开车逃跑,后因车速过快,摩托车撞到路边围墙,导致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住院,其中柳某怀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十天后死亡。被告人黄某、李某彪案发时刚满16周岁,其余三人韩某衍、顾某帆、杨某壮均未满16周岁,三被害人均未满16周岁。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李某彪的亲属分别赔偿给被害人柳某怀亲属人民币12000元、5000元。

据了解,该案经万宁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结合被告人所处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环境,教育、感化他们的心灵,最终促成被告人黄某、李某彪的亲属分别与被害人柳某怀的法定代理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柳某怀的法定代理人同意被告人黄某、李某彪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已赔偿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各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6万元,放弃对被告方就柳某怀死亡一事再提赔偿请求,同时对被告人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