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2男子发布虚假网络信息 被行拘10日并罚500元

吴晓曼 2017-10-11 09:08:40

记者10日从屯昌县公安局获悉,近日屯昌县男子许某胜和林某浩因分别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有枪支的枫木镇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现场小视频”和“李某女士5岁女儿在南吕小学附近被人拐走”的虚假网络信息,被屯昌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据悉,2017年10月2日21时许,屯昌县枫木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以下简称“枫木镇10.2案件”),屯昌县公安局在案发后5小时将陈某汉和陈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查明此案为非涉枪案件。

然而,在当晚22时许,许某胜在微信群中看到了朋友转发的枫木镇10.2案件现场小视频。为博关注,许某胜将3段不知出处的小视频整合在一起,其中两段小视频显示有一把火药枪,一段为白天一人满身是血躺在地面上,谎称此为枫木镇10.2案件现场视频,并于22时42分将整合后的视频发至2个微信群,使部分网民误认为该案件为恶性涉枪案件。

据了解,10月6日21时许,一条大意为“5岁的女孩今天上午在南吕小学附近被人拐走。家人寻子,重谢3万元”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内迅速传播,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和转发,给当地居民造成了一定的恐慌和不良影响。

屯昌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发现此条信息后,立即联系了屯昌县南吕镇派出所,核实此为虚假信息。同时,屯昌县网警大队和屯昌县网信办立即对发布者进行追查。在省公安厅网警总队的支持下,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虚假网络信息系南吕镇大罗村村民林某浩所为。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许某胜、林某浩对自己在网上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目前,屯昌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许某胜、林某浩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原标题:屯昌二男子发布虚假网络信息 被行拘10日并罚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