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交车站伺机盗窃醉客手机 领刑七个月

孟秀莹 2017-10-10 17:25:4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赵庆春)某男子醉酒后在公交车站候车,谁知被一不法分子盯上,并趁机盗走其苹果手机,日前,美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邱某光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7年5月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邱某光在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六合公交车站,趁被害人王某超醉酒之际,将被害人王某超的一部苹果手机盗走,得手后离开现场两百米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被盗手机。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572元。破案后,被盗手机已发还被害人。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7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邱某光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邱某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