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 万宁市发布通知
万宁市市级林长制办公室
关于加强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六个保护区,六连林场:
当前是候鸟大规模南迁和集群的重点时期,大量候鸟从北方飞到我省越冬,同时,这个时期也是不法分子通过声诱、网捕、鸟架等手段猎捕候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为贯彻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筑牢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线,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贩卖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责任意识。加强候鸟等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事关生态安全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候鸟迁徙期间,国家林草局、中央媒体、志愿者等将到我省开展明察暗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落实好《万宁市关于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的通知》(万林长办〔2025〕21号)中的各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市电视台、万宁发布公众号等平台向全市市民宣传教育,在候鸟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域架设广告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积极检举乱捕滥猎过境迁徙野生鸟类资源的行为。设立对乱捕滥猎等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举报电话,鼓励村民、居民、护林员、志愿者、观鸟爱好者举报、抵制、制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候鸟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巡查巡护。各级林长,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六连林场要迅速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张网捕鸟、无人机“坠箭”、采集野生兰花等乱捕滥猎、非法采集行为,加强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水库、河流、滩涂、农田林网、苗圃、城乡公园绿地等鸟类主要栖息地、繁殖地、迁徙停歇地和迁徙通道的巡查,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生息繁衍的良好栖息地环境。一是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重点区域,要增密、扩展、完善巡护路线,增加巡护频率。二是在全面排查工作中要彻底清除野生动物栖息地内的鸟架、拉网、声诱装置、套子、夹子等违法猎捕工具,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对重点区域要明确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充分发挥林长、护林员和网格员等巡护作用,分片巡护值守相关区域,特别是加强晚上值守检查活动,及时清除捕猎(捞)工具,发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执法监管。一是依托万宁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行动,全面构建信息互通、衔接顺畅、齐抓共管、共同保护鸟类等野生动植物的执法格局。二是执法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保持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案件的查处、侦破力度,确保打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持续保持严打的震慑效果。
万宁市市级林长制办公室
2026年10月20日
(原标题:事关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 万宁市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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