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海事局:禁止在公共航路、航道、锚地、码头港池等水域捕捞作业

海拔新闻 2026-10-30 10:22:2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30日,八所海事局发布通告,禁止在公共航路、航道、锚地、码头港池等水域捕捞作业。

海南岛

八所海事局表示,八所辖区地处海南岛西部水域,航运繁忙,既是当地传统渔业作业水域,也是西部陆海新通道船舶进出八所港的必经航路,水域内商渔船交汇频繁,碰撞风险突出。海上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渔业船舶与商船相对分离、各行其道是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

八所海事局提醒广大渔民,禁止在海南沿海公共航路、进港航道、锚地、桥区水域等商渔船碰撞高风险水域从事捕捞作业、抛锚停留。同时在航行过程中,务必加强瞭望,主动与过往商船沟通协调,严禁抢越他船船头。

船舶航行期间应按规定保持正规瞭望,确保AIS、北斗终端等安全通信导航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准确显示船舶动态信息,保持VHF16频道有效值守,以安全航速航行,严禁擅自关闭、屏蔽定位识别设备。

各渔船要严格按照海南辖区渔业船舶通航安全相关要求航行作业,熟悉海南辖区商渔船碰撞高风险区域分布,严格遵守《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杜绝冒险穿越航道、在航路内拖放网具、违规滞留等不安全行为。

此外,渔船在海上遇险时,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船员穿戴救生衣,及时拨打12395海上搜救电话或95166渔业应急电话、95110海警报警电话,同步呼叫附近船舶救助,发出遇险信号,准确报告船位、险情及船上人员情况。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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