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十答读懂《海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一场台风、一次事故,最先由谁处置?信息多久能对外发布?……10月28日,海南省应急管理厅以“一问一答”形式对《海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围绕适用范围、事件分类、分级处置、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终止、预案演练评估、区域协作等关键环节,划出10条清晰“刻度”。
一、管什么:全省“总规矩”,四类事件全覆盖
1问:《海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预案是全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问:海南省把突发事件分为哪四大类?
答: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上述突发事件往往交叉关联、同时发生,或者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需要统筹应对。
二、谁来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3问: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分别由哪一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处置?
答: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初判发生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由市县党委和政府负责应对;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省委、省政府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由有关行政区域联合应对,或者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应对。
4问: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从高到低分几级?
答:共分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三、怎么报:快报事实、慎报原因
5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遵循什么原则?禁止哪些行为?
答:遵循“一事一报、随发随报、即接即报、边核边报、阶段续报”的原则,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口头报告,后续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6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发布有什么时间要求?
答: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最迟4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并持续动态更新信息。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据、责任追究等信息。
四、怎么处置:第一时间、谁启动谁终止
7问:什么叫先期处置?谁来开展先期处置?
答:先期处置,是指突发事件刚发生或者即将发生时第一时间开展的救援抢险行动。事发单位、村(社区)、乡镇(街道)第一时间开展救人、疏散转移、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自救互救等先期处置工作。
8问:应急响应终止遵循什么原则?
答:按照“谁启动谁终止”原则,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或者威胁、危害得到控制、消除,由启动单位宣布解除响应,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五、怎么管长远:三年一练、三年一评
9问: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修订有什么基本要求?
答: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评估;当法规、机构职责、风险、重要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实战、演练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修订预案。
10问:海南在区域应急协作方面有哪些机制?
答:海南加强与广东、福建、广西协作,建立琼州海峡应急联动、粤闽桂琼海上渔船防台风协同机制;海南各市县建立本地区应急联动、资源共享机制。
省应急管理厅同时提醒,公众在突发事件面前并非“旁观者”。发生突发事故时,可根据事故类型第一时间拨打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或拨打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值班电话0898-66771111、66771112。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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