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依法批捕一起恶性寻衅滋事案 7人为帮人"报仇"南大桥上持枪追逐路人

蔡丽娟 2017-09-24 16:40:2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通讯员黄方方)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一起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大型寻衅滋事案,并于9月7日以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王某维、吴某、甘某等七名犯罪嫌疑人。

2017年7月30日凌晨4时许,因一朋友被人殴打,王某维、吴某等7人决定帮该朋友“报仇”。几人做好遮挡车牌、分配枪支等准备工作后对“仇家”展开搜寻,7人分别乘坐两辆小汽车在南大桥上对3辆可疑车辆进行追逐、拦截,均发现认错,其中吴某、陈某在追逐王某驾驶的车辆过程中,以开枪射击方式威胁王某停车,将车窗玻璃打碎。王某为逃跑从南大桥逃至海秀快速路上冒险逆行,吴某等人随即掉头逆行追来,“折返”三个来回将王某逼停后,进而用携带的射钉枪、匕首等器械对王某车辆实施打砸。将车辆砸坏后发现认错人,几人方驱车离开了现场回到了临时居住的酒店。被害人王某逃脱后立刻报警,民警将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王某维、吴某、甘某等七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后,向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帮助梳理案情,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调取车辆行车轨迹,固定关键性证据,加强侦查监督,防止出现非法证据。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在前期介入侦查的基础上,秉承严谨、审慎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对案情、证据进行全面分析,及时要求侦查人员补查缺漏证据,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难点展开讨论,最终决定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王某维、吴某、甘某等七名犯罪嫌疑人。该案的成功批捕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得到了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