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好房子”建设要求纳入新增用地规划条件

海拔新闻 2026-10-20 20:08:5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 摄影报道)10月20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专场新闻发布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总规划师林芳俊在会上介绍,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持续推出规划统筹与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和保障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保障“好房子”建设。《若干措施》明确,将“好房子”建设要求纳入新增用地规划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中约定。此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已通过调整阳台、架空层等公共开放空间计容面积核算规则,运用容积率奖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配套建设,促进住宅品质提档升级。现阶段,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正在制定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鼓励措施,例如,老旧住宅成套改造新增的独立厨卫等空间,可不计入容积率。多措并举调动市场力量,让群众实现安居宜居。

二是持续夯实城市更新政策基础。《若干措施》提出在土地供应、规划管理、容积率计算奖励等方面出台城市更新专项支持政策。目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正在制定清单化措施,提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建设充电桩、无障碍设施及文体场地等民生项目,可豁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新建社区卫生站、托育机构、文化场馆等公共服务用房,享受不计容积率奖励等一系列措施,精准补齐城市公共服务短板。

三是大力强化产业发展要素保障。《若干措施》提出应用智能建造、模块化建筑以及按照“好房子”相关要求建设的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地上建筑面积的容积率奖励;多项奖励叠加时,奖励上限控制在6%。同时,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也正在编制土地混合利用、用地兼容正面清单,鼓励地块复合开发,完善产业配套,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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