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发布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红树林湿地禁止赶海、禁止捕捞、
禁止违规进入的公告
为严格保护乐东黎族自治县红树林湿地资源,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乐东黎族自治县实际,现就红树林湿地内禁止赶海、禁止捕捞、禁止违规进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全县红树林湿地。
二、禁止内容:
(一)禁止在红树林湿地及其他水鸟重要栖息地内捕鱼、挖捕贝类、螺类及蟹类等底栖生物,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
(二)禁止在红树林湿地内进行放牧、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挖塘、填海造地、围堤、开垦、采石、烧荒、采矿、采砂、挖沙、取土及其他毁坏红树林资源的行为。
(三)禁止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红树林湿地界线标志。
(四)禁止组织、推介、运营进入红树林湿地范围内的付费赶海等经营性项目;严禁使用快艇、营运车辆等运载人员进入红树林湿地开展赶海等违规活动。
(五)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社交及电商平台发布引流、售卖红树林保护地赶海旅游产品、赶海攻略等违法广告信息。
(六)禁止踩踏红树林滩涂、挖掘滩涂底质,损毁红树幼苗、扰动红树林根系,破坏红树林生态修复成果。
(七)禁止在红树林保护地及红树林湿地内丢弃垃圾、倾倒污水、排放污染物、焚烧废弃物。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渔业)、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处置;涉嫌构成非法捕捞、破坏自然保护地、污染环境等犯罪的,移送公安、海警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群众监督举报红树林破坏、违规赶海、禁用渔具等行为。
举报电话: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0898—85529321;市民服务热线12345。
附图:乐东黎族自治县红树林地范围图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1日
(原标题:乐东发布公告)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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