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群众举报问题 屯昌县追责13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吴晓曼 2017-09-23 08:05:06

日前,屯昌县就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件中有关问题,追责了县水务局等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13人,其中1人被提醒谈话、5人被诫勉谈话、3人被通报批评、4人被立案调查。南坤镇党委被集体通报批评。

根据屯昌县纪委核查,群众举报的一些长期存在环境破坏的行为和现象,反映出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其中,对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曾德山,负有直接责任的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哲川被立案审查,负有直接责任的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书伟被诫勉谈话。

群众反映,海南屯昌洲丰环保砖厂违法使用林地长达2年多时间,造成环境破坏。对此情况失察失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顾仲斌,时任林业局副局长李林海被立案审查。

屯昌县南坤镇良坡水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推动项目工作不力的南坤镇党委被通报批评。屯昌县纪委还对南坤镇党委书记吴云师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良坡水库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钟娇燕进行通报批评。

南坤松坡砖厂长期违规生产实心砖问题,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县科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杜经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黎华茂,时任党组书记、局长曾令彬,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仕专等4人因此被县纪委诫勉谈话。

此外,屯昌县中建居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吴淑雄、中坤居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唐毓江,因为对辖区内养殖点疏于监管,导致污水无序排放,造成河流、水体污染,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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