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拘留!陵水4人违法被公开曝光

陵水公安 2026-10-05 16:30:16

部分驾驶人漠视交通法律法规,视交规为儿戏。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行为,不仅触碰法律红线,还将使驾驶人面临拘留等严厉处罚,且极易酿成惨痛事故。

正值国庆佳节,陵水公安交警集中曝光此类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以案为鉴、以案示警,有力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告诫广大驾驶人敬畏法律、严守交规,平安过节。

拘留案例一

9月26日20时45分,陈某林再次饮酒后驾驶琼D1H4H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海榆东线267公里200米(英海大道)路段时,被陵水公安交警现场查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陈某林(左一)

拘留案例二

9月24日00时29分,王某武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琼AFK9155号小型轿车,行经陵水县椰林镇滨河南路海南银行门前路段,碰撞道路中间隔离护栏,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拘留案例三

9月20日20时48分,余某龙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再次饮酒后驾驶琼D1K97F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海榆东线267公里200米路段处时,被陵水公安交警现场查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余某龙(左二)

拘留案例四

6月29日20时18分,胡某旗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逾期未检验的琼DAL280号小型轿车,行经陵水县群英乡南平居南平街农商银行门前路段,左转弯掉头时妨碍直行车辆通行,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胡某旗逃逸,其父亲出面顶替充当驾驶员,未向公安机关如实表明实际驾驶人身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通安全无小事

侥幸心理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不仅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更会严重威胁自身

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

陵水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路面整治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各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违法,从严查处、常态管控、绝不松懈。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希望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杜绝交通陋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原标题:一律拘留!陵水4人违法被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