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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物业费停水电?海口这小区的物业主任该撤了!

曾琪 2016-12-8 10:22:52

▲小区每部电梯门都被磨花

▲小区业主与物业协商解决问题

商报讯  昨日,海口星华佳园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向商报热线投诉称,小区的物业主任李某张贴告示称,超两个月不缴物业费的业主,将暂停住户的水电充值。许多业主因无法充值导致断水断电,最终只能去亲友家借地方洗澡,去邻居家借水煮饭,造成生活极不便利。同时,小区一楼临街铺面私自“开膛破肚”,打通进入小区的一个小门,给小区安保造成安全隐患,而且占用公摊搭建广告牌等诸多问题。经协商,该物业公司承认,将物业费和水电费捆绑属于违反相关法规,向业主致歉,承诺短期整改,并将开会研究是否撤销小区物业处主任职务。

物业费和水电费捆绑一起完全不合法

据了解,该小区物业处于12月1日张贴告示,“请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逾期不缴的(租户当月,业主延迟不超过2个月),在没有缴清物管费前,恕不办理续缴水电费业务。”李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物业处不给缴水电费,家里闹“水荒”,自己只能在单位洗澡再回家,而父母亲也已搬回老家住。“不是我们不缴物业费,这小区是2015年才入住的新小区,物业主任只管催收费,业主反映的问题从不解决,管理和服务不到位。”李先生还表示,物业费和水电费捆绑缴纳是完全不合法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物业费和水电费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费用,分别基于不同合同来设定,合同主体不一样,不能捆绑在一起。物业费基于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关系。水电费基于供水供电合同,是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与用水用电方关系,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权力停水停电的,水电是公用事业,只要业主按时缴纳费用则不可以停,要停也只能由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实施。物业公司是服务性行业,没有任何执法权。

物业管理做不到位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

业主和物业公司争议的焦点是“缴纳物业费问题”,多名业主向商报记者反映,拒缴物业费原因为,入住一年多来,物业公司的服务和管理不到位。据悉,小区临街商铺私自在小区公摊搭建广告牌,夜间设立LED灯则造成光污染扰民,也破坏小区绿化,同时临街商铺拆掉墙,打通一个开往小区的门,业主认为外来人流可通过商铺自由进入小区,增加安全隐患,小区物业处让业主自己找开发商解决,但开发商则向业主表示由物业与业主直接对接。此外,为给小区一层商铺腾车位,物业砍掉了树木,破坏绿化率,并用水泥填上坑,业主质疑物业未告知知情权。此外,小区A栋四楼电梯口全部装空调,占用了公摊,每栋电梯门被物业管理人员磨花,多处逃生指示灯损坏,小区包裹放在保安亭常被盗,十六楼一窗户损坏一年半无人修理。“我们多次就这个窗户损坏问题跟物业主任反映,都没有得到解决,这窗户高一米左右,最怕小孩玩耍不注意掉下去。”李先生说,确实是没办法了大家才联名投诉,小区一共有240户,入驻率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将成立业主委员会。

物业公司道歉承认问题多将在短期内整改

针对业主提出的小区多个问题,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刚接手两天,此前只知道这个小区的物业处向公司上缴物业费迟缓,但是并未知道小区物业管理无序,而且小区物业处张贴“拒绝帮助业主办理续缴水电费的告示”是物业处主任自己擅自张贴,是违反消费者权益法和物业法相关条规,给广大业主造成不便,物业公司向业主真诚表达歉意。承诺将尽快恢复小区正常的水电充值。另外,针对业主所提出的问题,将在短期内整改,并将开会研究是否撤销小区物业处主任职务。

来源:曾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