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量身定制缴存政策,实现灵活就业人员愿缴能缴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归集扩面增存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的“生命线”,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公布施行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彰显了制度普惠底色。9月21日,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专场会上获悉,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始终坚持以共同富裕的理念推动归集扩面增存,着力推进制度普惠共享,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量身定制缴存政策,实现灵活就业人员愿缴能缴。一是落实“投资于人”政策导向,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量身定制缴存补贴、提取使用和税收优惠等奖励措施,优化“即停即提”提取机制,持续拓宽覆盖范围。二是积极协调人社、社保、工会、交通、市场和邮政等部门,在灵活就业人员聚集度较高的场所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开户缴存,提高政策吸引力和制度覆盖面。三是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缓缴和退缴机制,优化补缴接续和权益核算规则,确保愿缴能缴、想退则退。
另一方面,强化政策宣传执法,推动单位应缴尽缴。
一是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重点解读修订内容、惠民政策及企业缴存义务、法律责任,提升企业依法缴存自觉性。
二是加强司法协同联动,健全与法院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对拒不履行缴存义务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同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欠缴款项。
三是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构建政策催缴、协商调解、行政执法、信用惩戒全链条体系,完善未缴和欠缴投诉案件处置机制。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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