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通报一起生态执法领域固废整治典型案例
近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办一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当事人因存在环保设施未验先投、无证拆解、非法倾倒工业固废、违规贮存危险废物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合计罚款74.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7825万元,同时被责令停业关闭并完成全部环境问题整改。

2026年6月,执法部门多次对梁某某经营的罗某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点开展现场核查,查实该点位存在多项严重环境违法事实。
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该拆解点擅自投入生产使用,该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其罚款32万元,责令其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

自2026年5月起,该拆解点在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前提下,擅自回收废冰箱、冰柜、电视机、液晶显示器等废旧家电,人工拆解制冷压缩机等零部件后,使用机械设备破碎物料加工售卖。针对无证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没收违法所得22.7825万元,处以罚款18万元,责令其停业关闭,督促整改环境问题。
同时,执法人员在拆解点周边查获大量违规倾倒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包含废空调滤网、废塑料、废泡沫、废玻璃等,物料裸露堆放,未落实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污染防控措施。执法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3万元,责令其立即改正。

此外,拆解作业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电路板(HW49,900-045-49),直接堆放在厂房墙边,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规范化贮存。执法部门结合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相关规定,对梁某某处以罚款11.1万元,责令整改。
上述多项处罚叠加,当事人被处以共计74.1万元罚款,被没收违法所得22.7825万元,并被责令停业关闭、全面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含有铅、汞、镉等有毒有害物质,若处置不规范,极易造成土壤、水体、大气污染,扰乱行业正常经营秩序,直接危害周边群众身体健康。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海口将继续坚持对固废领域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综合运用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责令关停等惩戒手段,严厉打击各类固废污染环境行为,筑牢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广大经营者也要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到依法合规经营。(郭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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